山东环保四“办法”治堵污染源
2007-06-06 09:53:00 作者: 来源: |
导报讯 (记者 孙秀红 通讯员 屠艳苹) “六五”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山东省环保局出台了《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等4个针对主要污染源的监管办法。4个“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实施,通过省、市、县三级监管,全省80%以上的污染源将得到有效控制。 这4个办法是:《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全省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试行)》、《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试行)》、《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试行)》。 省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管住主要污染源头,就要管住全省1000多家重点企业、100多家污水处理厂、59条河流和17个设区城市。据了解,全省这1000多家重点监管企业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占全省企业的80%左右,省环保局将对其逐个建立档案,全部安装自动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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