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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记者 孙秀红 济南报道
今年的“五一”长假,在例行的有关旅游、娱乐、休闲、消费等幸福话题之外,农民工首度成为黄金周里舆论关注的主体———农民工没有过“五一”的休息权,也得不到加班加工资的薪酬权,许多媒体为此呼吁给予农民工和城市企业职工、政府机关公务员等一样的平等国民待遇。
农民工为什么没有“五一”?农民工不需要“五一”吗?
农民工:休假没薪不如上班
5月4日,当许多城市居民在快乐地享受黄金周的时候,在济南北园大街快速路工程现场,建筑工人还在太阳下忙碌着。
来自安徽宿县的老罗是今年春节后和老乡一起来济南的。当记者问他今年“五一”是否放假了时,他开心地表示“放了两天”,但这两天没有工资,因为他们实行工分制,每天按时工作10个半小时,即得10分,不工作就没有分,没有分就没有工钱。
“其实我们不想放假,放7天假干什么呢?我们刚来这里两个多月,不需要回家,回家一趟来回得300多元的路费;我们也不可能出去玩,一玩就要花钱。如果在这里干活,7天最少也能挣300多元,挣得多的七八百,一反一正就不是小数了。”老罗很快算出一笔账。
在工地上开装载机的小李来自聊城农村,他说跟着老板干了4年了,除了过年休息几天外,其他时间从来不休息,“我是跟着小老板干活,又不是大企业,哪敢提什么要求啊?我要是不干,老板可以另找人,一个月2000多元的工资,许多人都争着来。”
5月7日,在济南高新区一施工现场,来自河南的小李正在搬运沙土,“这些楼明年2月交工,耽误不得,工期就是钱啊。”小李说,假期放不放假他们并不在乎,如果放假没有工钱,就不如不放假。 企业职工:能带薪休假吗?
青岛社科院经济所所长隋映辉认为,农民工以及小企业职工的休息权和薪酬权被剥夺,一个重要原因是以前的很多政策法规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比如带薪休假制度。
1994年制定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休假。但这项制度自实施以来,并未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
“早就听说过这个制度,但不可能实施”的回答在许多企业包括大型国有企业中屡见不鲜。竞争的压力让许多企业不敢实施这项制度,竞争的压力也让职工不敢向企业提出这种“奢求”。
济南一大型国企的职工抱怨说,“五一”他们只放假3天,其他时间正常上班,正常上班就不加薪。该企业多年来一直如此。因为生产任务紧,三个黄金周他们从来没有完整地过过,“每年我们都是在劳动岗位上庆祝节日。”
5月1日,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做客央视《决策者说》时也表示:带薪休假在目前我们国家实行起来很困难。
“除了钱,我们什么都不在乎”
尽管舆论在为农民工的休息权和薪酬权鼓与呼,但记者调查发现,农民工自身并不看重这些权利。他们的漠然,是熟视无睹的麻木还是无奈?
老罗每天工作13个半小时,但他不以为然,“从早上6点到下午6点的10个半小时可以挣10分,晚上7点到10点的3个小时算加班,可以挣5分,这样一天就能挣一天半的工钱,所以大家都抢着加班、盼着加班。”除了天气原因无法作业外也从不休息。
在建筑工地上,除了工钱,农民工不在乎其他权益已习以为常。“包工头是老乡,跟着他干了七八年了,从来不签合同,口头约定一下每天多少工钱就行。”老罗说,他们几百个老乡都不签合同,他们相信包工头早晚会给他们工钱的,所以签不签合同无所谓。
隋映辉认为,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淡薄是屡遭侵权的重要原因之一,全国进城务工和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已逾2亿,如果这个庞大的群体的权益得不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就很难实现和谐。
一度被视为顽疾的农民工欠薪现象,这几年在政府加大追薪力度,以及一系列政策支持和强大的舆论监督下,恶意欠薪状况基本得到遏制。这说明只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农民工的权益是能得到有效保障的。在隋映辉看来,此次农民工的“五一”休息权可能具有里程碑意义,农民休的休息权、公平待遇权、社会保障权和全面发展的权利,将有可能逐步得到全面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