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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记者 杜海 莱芜报道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除了目前通行的“投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运作模式,是否还有更好的“通道”?莱芜市决定吃一次螃蟹———直接给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发放货币补贴,让他们到市场上自主租赁或购买房屋。近日,记者深入莱芜,对这一全新“模式”进行了解。
租房买房政府出钱
4月3日,在莱芜市西关居委会的居民卢秀英黑暗破旧的租赁房里,这位79岁的老人笑得很开心。手里拿着莱芜市政府发放的758.8元租房补贴存折以及《租赁住房补贴许可证》,老人告诉记者:“这是我去年9-12月份的租房补助,今年一季度的补贴也很快要打到存折上,我租房都不用自己花钱了。” 到目前为止,经莱芜市民政、建委等部门共同审核,莱芜市已有近400位廉租房户领到了租房补贴,55户拟购房家庭通过了公示,其中几家新买了房,并分别领到了2.5万余元的购房补贴。按照莱芜市的构想,2007年,又将有1235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被纳入补助计划。
“去年8月,经过充分调研,我们出台了低收入家庭租赁房货币补贴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办法等文件,将城区6450个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全部纳入保障体系。”莱芜市建委住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焉立湖对记者介绍,补贴的范围是在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无房或现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家庭年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住户。租赁户每年补贴2276.4元,买房者补贴标准大约为每户2.5万元。
更具创新的是这种货币直补的退出机制:经济条件改善后不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资格,政府不再给补贴;对于享受购房补贴的家庭,凡5年内变更为普通商品住房的用户,只需退回政府补贴额的一半,另一半政府作为奖励不再收回;6年-15年内变更的,每晚一年,奖励的金额减少5%;超过15年的,补贴全额退还政府。退出的补贴资金将流转用于补贴其他低收入家庭。
财政负担迎刃而解
据记者了解,以往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运作方式,是交给房地产开发商去运作。实施过程中,政府给住房困难户的优惠,常常被开发商以种种手段大幅度截留。有的企业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变相搞商品房开发,不少经济适用房被“富人”和“投机者”买走,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成为住房困难户买不到、买不起的“奢侈品”。
“往往是并不困难的购买者,凭关系购买经济适用房。导致想住的买不起,买得起的又不住。”焉立湖说。
更重要的是,用建廉租房办法解决1000户困难户的住房,财政需要投资上亿元先建房,还有后期管理维护等费用,行政成本巨大;而莱芜采取货币补贴的办法,解决1000户困难家庭的住房,直接补贴给群众仅需要几百万元。
由此看来,把“补砖头”改为“补人头”之后,政府的财政负担并没有加重,其中廉租住房一次性投资建设与现在每年拿出一定资金进行补贴相比,这种分期补贴的办法还会相应减轻财政负担。
房产商拍手叫好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货币直补之后,莱芜市场上房源是否足够?据记者调查,莱芜市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大都有两套房:有嫌过去福利房小买了大房,还有城中村改造后,不少人既有回迁房还有商品房,这几种住房可租可卖,数量较大,完全可以解决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直补后租购的房源问题。
莱芜市实施住房直补后,彻底打破了房地产土地供应划拨与出让共存的“双轨制”,所有房地产开发用地一律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取得。“以后将没有划拨土地,所有的开发商都处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不再拼关系拼门路,而要靠实力和品牌说话,这对莱芜房地产业的发展是个有力促进。”莱芜凤凰房地产开发公司田方贡董事长坦言。
采访手记:在莱芜采访的过程中,谈起这一“货币直补”模式,很多低收入家庭、房地产界人士都对记者啧啧称道。他们认为,“政府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把最困难的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解决了。”
今年初,中央党校经济学部主任正东京等10余位专家专程来到莱芜调研,对莱芜市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专家们认为,莱芜住房保障的力度和覆盖面以及改革成果走在了全国前面,制度上实行了创新,在全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