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凭什么要“享用”40%的房价
2007-05-15 09:24:00 作者: 来源: |
随着国家进一步深化宏观调控、各部门联手调控房价等一系列调控措施浮出水面,房屋开发成本成为各方高度关注的话题。近日,一位在珠三角和广西、云南多年从事楼盘开发的房地产开发商向记者坦言:“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20%,房开商能够拿到其中40%的利润,余下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经济参考报》) “高房价”一直是社会争论的焦点,被称为压在民众头上的“新三座大山”之一,已远远超出了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民众对此已经到了恨之入骨的地步。但公众是不清楚房价为什么会那样高的,因为没有人能够准确地告诉公众,就连公众要求房产商公开房价成本这一小小的愿望也得不到实现。 现在,一个还算有良知的房产商将这一真相告诉公众。楼盘开发成本只占房价二成,其余八成被房产商与相关职能部门平均享用了。不仅如此,该房产商还呼吁,“只要地方政府和相关职权部门认真履行中央的政策措施,监管部门强化监管细节,我们完全可以把余下40%的‘灰色开销’降低下来,返还给购房者。 这可是金玉良言,实质上是打了政府一个大耳光!是的,如果相关职能部门不吞噬掉房价的40%,那么购房者就可以节约近一半的房价。比如,在我所在的小县城,目前的房价是1500元/平方米,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花费18万元,减去40%的“灰色开销”就只要10.8万元。 政府部门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花的是百姓的钱,本应为百姓做实事,可他们倒好,以权谋私,并最终转嫁到购房者头上,让购房者为其埋单,真是岂有此理!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政府凭什么要“享用”40%的房价? 毫无疑问,政府是没有资格“享用”40%的房价的。这是一种滥用职权的表现,是法律不允许的。可以说“高房价”的原因已经找到了。难怪广州市市长称有决心把房价降下来,这回我相信了。作为堂堂市长只要以身作则,管好所属各职能部门,让他们没胆也没法去吞噬40%的房价,房价不就下降近一半了? 理想与现实的处境就是不同步。虽然“高房价”早已引起高层领导、社会学者等人士的重视和关注,有关部门也出台了不少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但房价仍然居高不下,房价涨幅依旧“步步高”。 如此千方百计降房价,可谓用心良苦,仍不起实质性的作用。看来,好政策还是没有打在膀子上。既然政府拿了不该拿的40%的房价,那么将这点砍下不就成了?我想,对于政府在房价问题上不作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无条件地从个人腰包中支付购房者40%的房价,也让他们“层层耗费”这40%的房价,或许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李万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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