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9日的《学习时报》摘登李志平的文章认为,总数已经达到500万户的民营企业,成长状态是否良好,需要进行测量和标定。民企的成长可以从它与政府的关系中,寻找到它的政治年龄。 婴儿期。1988年的《宪法修订案》为民企的生存提供了法律条件。但当时的民企为了得到必要的生存资源,不得不“挂靠”在国有或者集体企业之下,其生产经营活动完全依赖于当地政府对政策的广义理解和灵活变通。
幼儿阶段。民企可以选择股份合作制,因股份制被看作是一种准集体经济,就可以解决政治歧视问题。但民企只有在国企的缝隙中,通过“关系”从相应的国企那里得到“乳汁”,才能稳固自己的经营范围和利润区域,从而能否拥有必要的“关系”资源就成为民企主要的生存能力。
童年期。民企通过股份的出让可以吸取到成长中所需的足够数量的资源,客观上降低了对政府的过度依赖程度。但同时又不想失去政府的承认,担心自己沦为“二等公民”。一个典型的做法是在民营企业内部建立党组织,重金雇用退休的党政干部,以形成与政府沟通的平台。同时,争取把各种政治资源,比如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企业家协会的负责人等,都戴在自己头上。
少年期。更多地开始利用资源优势夺取政治优势。因为政治资源比如土地和关键行业的经营资格、投资项目的审批、对企业的优惠政策、政府的大宗采购等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性战略资源,而政府官员的自由裁量权是制约某个企业获取这些战略资源的关键。争夺政治资源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将企业内的党支部升格为党委,从而可以同更高级别的政府直接对话;二是使用自己的经济力量直接进入人大和政协,从而直接向行政和市场部门传递信号。
有人认为,在我国投资保护不充分的情况下,企业政治化是一种发展了的投资者法律保护的替代机制。
文章说,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具有较强的生存能力,就目前看来,民企能否丢掉政治拐杖,顺利成为独立参与市场竞争的成熟主体,还需要民企群体的集体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