恁多钱,怎么用
2006-12-22 08:52:00 作者: 来源: |
◆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12月19日上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某位重要官员透露,中央企业主营业务的销售额达到了8万亿,实现利润预计可以超过7200亿,净资产收益率可以达到10.5%,这都是历史上最好的纪录。与国资委踌躇满志的态度不同,面对上述金灿灿的数字,坊间发出的却是一片质疑之声,一个最常见的声音是:在这些巨额利润之后,公众得到了多少利益? 1994年前,我国国有企业长期实行“统收统支”制度,企业利润全部上缴,然后再由中央划拨下来;1994年税制改革后,为了“放水养鱼”,国企的税后利润全部保留在企业。 企业税后利润自主分配,使得大多数垄断国企员工工资越来越高,像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收入的5倍-10倍,引发了社会各阶层的强烈不满。 从公平的角度看,“税后利润全部保留在企业”的制度,有违谁投资谁收益、全民投资就得让全民受益的原则,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也许国企有四个不服气: 一,“我们每年给国家上缴了大量税收,这些钱最终都要用到全民身上,怎么能说全民没有得益呢?”诚然,国有企业每年上缴的大量税收,支持了国家的建设,维护了国家的正常运转。但是除了税收,企业还保留了大量的利润,特别是垄断利润,我们指的是这部分钱应该全民共享。 二,“我们现在的资产是当初全民(国家)投入资产的几十倍,绝大部分都是我们国企职工辛勤劳动创造的,凭什么分给全民(国家)!”回答这个问题需要搞清楚身份:从最高层次来看,全民(国家)是股东,国企的管理者和劳动者是受托经营。你见过一个投入100万元的酒店,挣了1000万元后,经理和员工自己把900万元分了,而不给东家的吗? 三,“我们赚钱了,要分给全民(国家);我们赔钱的时候,全民(国家)给我们补窟窿吗?”接着上面的身份回答:你见过把买卖干赔了的经理要求股东补偿损失吗?亏损后的通常做法是,解聘经理,裁减员工。 四,“把钱留在企业,我们可以发展得更好,更有利于全民(国家)的长远利益。”想法很好,但“更好”后面还有“更好”,总要有个头吧?总不能永远把钱留在企业“滚动”吧!一方面垄断企业肥得流油,一方面全民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买不起房,社保基金穷得丁当响———也该抽国企点头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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