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评论]执法者要看别人的眼色?
2007-03-28 09:08:00 作者: 来源: |
独立执法虽然也不能保证事事都能依法行事,但若不独立执法,恐怕事事都难保证依法行事了。道理很简单,执法者要看别人的眉高眼低,他还能以法律为准绳吗? 但是,独立执法,不能仅指公、检、法这些执法部门独立执法,一切有相关执法权力的部门都应当独立执法。 例如中国有环境保护法。那么,监管环境保护的部门,即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环保局,在监管环境保护的问题上,就应当有独立执法的权力。 然而问题也正在这里。在许多地方,环保部门没有独立的执法地位。它执法的时候,要看作为它上级、作为它领导的当地政府的眼色。人家同意它、允许它严格执法,它就能严格执法;人家不同意它、不允许它严格执法,它就不能严格执法,或者难严格执法。这时,它拿在手里的环境保护法,就是一纸空文,就是“聋子的耳朵———样子货”。“本本主义”者把马列主义的“本本”拿在手里,赞叹说“好主义,好主义”,却不落实在实践中;一些环保部门手执环保法,倒不是不想落实到实践中,而是他们像木偶,线被人家牵着,人家不动,他们就动不了。 2006年,我国的环境保护指标没有完成。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痛心地承认了这一点。其中的原因很复杂,但各地的环保部门没有或缺乏独立的执法地位,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 何谓没有独立执法地位? 环保部门的“位子”、“票子”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而紧紧掌握在当地政府的手里———这不是人微言轻的笔者的发现,而是3月21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里环保部门一位高层领导的解析。 所谓“位子”,就是人事权。各级环保部门的局长、副局长的位子是由当地政府的“长”安排和任命的,他们的“官帽”是人家发给的,他们能不听人家的?不听,就叫你挪位子、没位子,就摘掉你的“花翎顶戴”,不听行吗?而一些地方的政府领导,只求当地经济快速发展,或者说更多地看到经济发展,以单纯的GDP快速增长为政绩,忽视环保、不顾环保,甚至牺牲环保。当地环保部门即便重视环保,想按环保法严格执法,也不敢重视、不敢严格执法了。这不能简单地指责他们失职,“职”本来就不在他们手里。就是“职”在他们手里,不失职就会失“帽”(官帽),他们也很难不失职。 所谓“票子”,就是财权。各级环保部门的几乎一切费用,包括人员的工资和日常的行政经费,都是由当地政府财政拨款的。不看人家的眼色,不听人家的,人家就会在经费上给你颜色看。局长、副局长们即便不为自己考虑,也得为手下若干号人的衣食饭碗考虑。这样,又怎能不以人家的马首是瞻呢! 孙悟空的头上戴着一个“紧箍”,他要不听唐僧的话,唐僧就念“紧箍咒”,孙悟空就会疼得满地打滚,然后只能乖乖地“唐僧怎么说,他就怎么办”。“位子”“票子”就是戴在环保部门领导头上的“紧箍”,他们要不听当地政府领导的话,人家就会念起“紧箍咒”。俗话说“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短”,“票子”由人家控制,则自然“气短”;“位子”由人家控制,就更“身短”了。 2007年环境保护的指标是减少2%的污染。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这一指标能否完成,有赖于诸多因素,但让环保部门独立执法是一个当务之急。(秦海) |
|
|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