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两类化妆品质量合格率高
2007-04-26 08:53:00 作者: 来源: |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76家企业生产的100种产品,产品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9%。 膏霜类化妆品:膏霜类化妆品是用来保护、滋润皮肤,减少皮肤中水分的损失,并可经皮肤表面补充适宜的水分、营养成分和乳化油脂,长期使用可令皮肤柔软、细腻、光滑、有弹性。 本次对膏霜类化妆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上海、广东、福建等5个省、直辖市40家企业生产的4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是个别产品细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超标。《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膏霜类化妆品细菌总数应≤1000CFU/g,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应≤100CFU/g。抽查中有个别产品细菌总数高达17000CFU/g,超出标准规定要求的17倍;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为19000CFU/g,超出标准规定要求的190倍。 润肤乳液、洗面奶:润肤乳液是滋润人体皮肤具有流动性的水包油的乳化型产品。不仅能保持皮肤水分的平衡,还能补充油性成分、亲水性的保湿成分,并能作为活性成分和药剂的载体,使之为皮肤所吸收,达到调理和营养皮肤的目的。洗面奶是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同时兼有保护皮肤作用的产品。长期使用,能祛除毛孔内的污垢、黑头及多余油脂,配合其他化妆品同时使用,能使皮肤清洁、细腻、光泽、有弹性。 本次对润肤乳液、洗面奶共抽查了北京、吉林、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安徽等7个省、直辖市36家企业生产的60种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连续的国家监督抽查促进了企业质量意识的提高,加强了质量管理;二是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三是本次抽查的所有产品中铅、砷、汞等卫生指标均大大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 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均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要求,产品质量比较稳定,销售包装标签标注比较规范。本次抽查的所有产品标签标识全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GB5296.3-1995《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的要求。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同时,公布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引导消费者正确选购。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抽查,促使膏霜类化妆品、润肤乳液、洗面奶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 (鲁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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