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 任旭强 济南报道
坐在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市场监察科的办公室里,记者才真正感受到拖欠民工工资涉及面竟然如此之广,投诉电话6401812几乎少有间断,前来反映问题的民工一拨接着一拨,记者与科长吕庆祥的谈话不时被这样那样的问题所打断。“今天还算人少的,要在平时,根本没有时间接受记者采访。”吕庆祥一脸疲惫,嗓音都有些嘶哑。 济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统计数字表明,目前全市建筑行业工程款拖欠总额已超过19亿元。市建管局有关人士称,以这19亿元建筑工程拖欠款为源头,引发形成的“三角债”,是济南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根源之一。 目前,在济南市登记注册的本地建筑队伍有800多家,外地队伍还有200多家,在济务工的建筑工人有20多万人,这些人大多数都是外来民工。民工欠薪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社会问题,济南只不过是一个缩影。
欠薪为何屡屡发生
欠薪为何屡屡发生?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监督处处长宋传勇分析认为,农民进城打工,不容否认,增加了城市的繁荣,但是另一方面,民工的知识层次和工作技能与城市择业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济南市职业介绍机构登记的材料中,许多民工的技术等级几乎为零,文化基本都在初中以下,很难求职,因此他们只能选择脏、累、苦、险的工种。在此情况下,劳动力密集,职业技能要求相对较低的建筑行业,成为农民务工的主要领域。 宋传勇将建筑民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个人到建筑工地找活干;第二类是由包工头带领几个人、十几人承揽小型建筑工程;第三类是农村建筑队有了一定规模后,到城市建筑公司作配属队伍。 目前出问题较多的主要是个人打工者和小包工头带领的队伍,这些队伍有的没有资质,有的资质很低,通常建筑队在工作过程中负责食宿,工资根本不按月发放,在工程结束后才进行结算,这就给民工工资拖欠埋下了伏笔。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济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已经就解决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对相关企业提出具体要求:对那些虽然资金困难但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求春节前必须尽快补发拖欠的民工工资;对于资金困难并且不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求春节前应补发给民工大部分拖欠工资;对于资金特别困难的企业,要求春节前至少补发给民工2个月的工资。
拖欠源头在何处
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市场监察科科长吕庆祥向记者坦言,目前社会上拖欠民工工资,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而建筑行业中的拖欠,90%以上是因为建筑单位(业主)欠施工单位(建筑公司),进而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民工处于拖欠链条的最底层。 工资拖欠的源头到底在哪里?记者经过多方联系,采访了山东建工集团某项目部业务经理钟红兴。钟红兴认为,建设单位(业主)资金不到位,是导致民工工资拖欠的主要因素。建筑行业的不规范是从招投标开始的,目前价值100万元的工程,80万元就有人投标,然后通过转包,最终到了施工单位手中仅有60万元的工程造价。这种远低于正常成本的施工价格,必然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致使工程的安全使用期从30—50年,降低到20年。而且,施工企业不得不对材料供应价款和工人工资层层拖欠,很难按时支付。 钟红兴透露,由于目前建筑行业竞争异常激烈,为拉到客户,施工企业(建筑公司)为建设单位(业主)垫资建设楼盘,已经成为惯例,在济南市场上,垫资建设的比例能占到80%以上。也就是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大多数的材料和人工费用是由施工单位垫付的,等到项目交工后,建设单位也仅支付给施工单位70%—75%的工程款,一般承诺剩余部分一年之内结清,但是实际上,一年之内能够结清的很少。由于建设单位仅仅支付部分工程款,施工单位只能负责民工的伙食费,有的建筑队每月发给工人一点点零花钱,其余部分年底能要回多少,他们就相应地给工人发放多少,这就导致欠薪现象的大量发生。 据记者了解,建设企业资金不到位,使整个建筑行业资金拖欠相当严重,济南市一些大型建筑公司的外欠款已经超过十亿元。建设企业欠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欠民工。这种大笔工程款的拖欠,成为民工欠薪的最主要因素。 钟红兴向记者介绍,现在山东省内青岛等地的一些开发商,有的只有二三十万资金就敢开工建设楼盘。他们先利用手头上的这点资金,找建筑队砌起围墙,随后就开始售房。一般有了图纸未动工阶段,房价打7折;挖好地槽开始动工之后,售房价格就是8折;楼盘主体完工后,房屋就按照原价销售。这样靠一点预售款和施工单位的垫资,开发公司就能将楼盘开工上马,但是如果房子销售不畅,那么建筑公司就休想拿回工程款,民工的工资就更没有了着落。 “在这种情况下,现在民工到法院告建筑公司,而建筑公司则对法院说,建设单位欠我的钱你怎么不管,如果你让他还,那我马上就还民工的工资。”吕庆祥对此也颇有些无奈。
解决靠多方合力
拖欠民工工资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并非一个部门所能解决,消除这一现象还要靠多方合力。 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监督处处长宋传勇强调,在有关单位加大维权力度的同时,民工自身也需增强法律意识,积极争取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雇佣者拒不签订合同,民工应主动向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上门督促。另外,如果建筑企业确实因为外欠工程款过多,暂时无力支付民工工资,民工一定要让对方出具欠条,这样才能保存证据,以备日后追讨。 “我们提倡使民工打工成为阳光工程,只有合法打工,才能使民工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打工者最起码要随身携带两证,一是本人的身份证,这样能够查明身份,并且能证明自己已到合法的打工年龄;二是劳动就业证,打工者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签发。”宋传勇提醒打工者。 济南市建筑队伍管理处市场监察科科长吕庆祥透露,济南市建筑管理部门目前正在鼓励成立建筑劳务公司,由这些公司把社会上闲散的民工组织起来,向建筑公司提供劳动服务。这些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正规劳务公司,比包工头运作要规范得多。这些公司,根据提供劳务种类的不同,要求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对技术人员和工人培训上岗,无论是安全性还是规范性,比传统方式前进了一大步。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市已有10家建筑劳务公司,下一步其数量将会迅速扩大。 “要从根本上清除民工工资拖欠现象,必须由政府出面干预,杜绝建筑公司垫资建设现象,明确规定拟建项目只有筹集到足够资金才准开工建设。”山东建工集团某项目部业务经理钟红兴谈到,目前安徽合肥、江苏南京等地就有相应规定,一项工程只有50%资金到位,才给办理开工手续,对擅自开工者,城建监察大队会坚决予以查处。工程过半,要求后50%资金全部到位,如果不到位,马上停工。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截断拖欠民工工资的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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