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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善待自己的员工,是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最基本的要求。 据报道,2006年7月3日晚,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长隆纺织厂女工刘运芳晕倒在车间内,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医生说,刘是因中暑死的。据刘运芳的20多名工友说,刘晕倒时,车间内温度高达40℃以上,厂内中暑和长痱子的工友不是少数。据刘运芳家人说,刘晕倒前,已经发高烧,她曾向工厂请过病假,却没有得到批准。 一个纺织女工,发着高烧,在高温的纺织车间被迫带病工作,最终倒下了。一个连自己的员工都能不善待的企业,怎么能指望它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呢? 长期以来,劳动成本低一直是中国竞争世界市场的有力武器。每到年节,“民工潮”都是各大新闻媒体报道的重点事件之一。在人们的印象中,中国8亿农民中蕴藏着丰富的,甚至是永不枯竭的廉价劳动力资源。但是,人们特别是企业的当家者似乎忘了一点:再廉价的劳动力,除了工作之外,还有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于是,在忍受长期的低工资、超时工作、恶劣的工作环境之后,农民工们“觉醒”了:宁可待在家里受穷,也不到工厂接受欺凌和压榨。于是,全国各地出现了大范围的“民工荒”。 社会学有一个肥鱼理论,生动地描述了“民工荒”这种现象的发展和结果: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这是普遍规律,但其存在的前提是大鱼、小鱼和虾米一个也不能少。有大量小鱼、虾米生存的空间,才有大鱼的生存空间。而大鱼一旦吃光了池塘里的小鱼、虾米,自己虽然成了一条肥鱼,但死期也就到了。 老实说,我们现在倡导企业多承担社会责任,与当前中国制造的竞争优势(廉价的劳动力)之间是有矛盾的。中国近年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民的高储蓄率和廉价的劳动力优势,这种优势借助资本的力量被推行到极致。但掠夺式的发展最终逃脱不了两种惩罚:对内,受到劳动者或消极(“民工荒”)或积极(各种过激的讨薪行为)的反抗;对外,因不负社会责任而丢失大量定单。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两种反抗力的大小———反抗轻了,少尽一点社会责任;反抗强了,多尽一点社会责任。资本的力量尽管强大,但它只能在一定限度内发挥作用,超过了这个限度,道德就要说话了。 纺织女工的死亡给某些企业敲响了警钟:“企业要想活得更久些,就要让员工活得好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