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年年过年,年年送礼。 娶媳妇送礼,盖房子送礼,承包土地送礼,挂车牌送礼,看病送礼,上学送礼,当兵送礼,找工作送礼,打官司送礼,上下打点送礼———一年的人情债似乎都赶在春节期间还。 送礼送得人疲惫,送得人抓狂。 你送给我孩子100元压岁钱,我再送给你孩子100元压岁钱,100对100,抵消了;你送给我两条烟,我送给你两瓶酒,价值相当,档次相仿,不赔不赚———如此反复折腾,有意思吗? 如果说民间送礼还带些“礼尚往来”的人情味,那么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送礼,则是群众反感至极的腐败行为。 有些人把送礼当成高深的学问,花大心思研究受礼者的“胃口”和“生活嗜好”,就连受礼者的家庭成员甚至主要亲戚也“了如指掌”,实施“对症下药”搞送礼,千方百计讨受礼者的欢心。而且送的礼物愈来愈高档,红包的价码更是一年比一年高,衣食住行都在范围之内。你敢送“金条”,我就敢送“巨款”,你给领导送“大补”,我就敢给领导找“女人”。只要领导对我满意,我送出去的,总有一天会加倍还回来———这就是送礼的“辩证法”。 提起送礼,人人都头痛,人人都骂,但人人都送!怪吧? 其实一点也不怪。因为这是一个讲究关系,需要送礼的社会。不送礼,你就无法在社会上待下去。 据说,某省某市有一个新提拔的局长,新官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是抑制机关“春节腐败”,执意坚持春节不送礼,机关同志都很佩服。可是,过了春节市里开会,这位局长的上司见到他时皮笑肉不笑地说:“今年过节我怎么没有看到你这个新局长?我以为你失踪了呢!”此话分明是在提醒他节期送礼没到位,拜年没照面。可是,局长认为“此事”过去了,没有在意。因为在春节这一“关键时期”对上司“失礼”,领导本能地“记住”了他。果然,第二年,上边就以这个局长“因工作不适应”为由,调整了他的职位。 如果大家都“觉悟”了,都“从我做起”,都不送礼,不就没有送礼的烦恼了?理论上可以,但问题是———有几个人有勇气去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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