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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锋
公权力介入商业评选,实质上是将政府公信力和商业利益绑在了一起。对参选者的资格设限过多,使得很多优秀厂家无法参选,以至于选出来的“名优产品”往往名不副实,最终结果无法由市场占有量和市场喜好度来印证 河南宝丰酒业近日向北京中院提出诉讼,要求判商务部举行“中国畅销名酒”、“第六届中国名酒”评定的行政行为违法。 宝丰酒业认为,该评比活动限制了企业间通过市场进行的公平竞争,且有悖于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关于严禁开展对企业进行评比活动的规定。日前,商务部网站披露了“暂停酒类商品评定活动”的消息。 在一个完善的市场体系中,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它的产品优劣应由消费者来评选,具体而言,这种评选的最终结果应由市场占有量和市场喜好度来体现。在西方,类似的商业评选一般都由媒体和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民间组织来操作,它的相对公正性也因此得以保证。可是,在中国,相关的民间组织要么是先天不足,缺乏权威,要么是依附于政府机关,没有自主性,各类商业评选的权威理所当然就靠政府来维系了。尽管政府一再声称,举行这样的评选,一定要确保政府的超然立场,一切以市场数据和专业标准为依据,但是,又有哪个消费者相信:身陷商业利益之中的政府公信力能不打一点折扣? 公权力介入商业评选,实质上是将政府公信力和商业利益绑在了一起,其弊端是有目共睹的。其一,有违公平,难保客观。某些官方举办的名牌评选,对参选者的资格设限过多,使得很多优秀厂家无法参选,以至于选出来的“名优产品”往往名不副实;其二,助长行政越位歪风。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所要做的主要是公开信息、制定规则、维护秩序等,而非其他;其三,容易产生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 此类评比之所以一直没有停止过,一方面与有关部门未能摆正位置有关;另一方面也与我国市场体系不完善和NGO组织不发达有关。 |